壹、講座簡介:
根據民法第1100條提及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執行監護職務,然一般民眾對於擔任監護人後的職責及權利義務未有清楚的認知,於法律面對於受監護(輔助)宣告人的治養療護、財產管理及處分等皆訂有相關規定,但未有明確的執行流程及操作細節說明。
辦理宣導講座希冀能讓社會大眾瞭解到擔任監護(輔助)人應盡之職務及權利義務,協會業於112年6月10日特邀梁維珊律師帶領民眾認識監護及輔助宣告之法律規範、申請流程及監護人職責,教導民眾如何成為稱職的監護(輔助)人,依講座參與者回饋的實務情況,協會以此安排監護/輔助宣告制度中實務上所遇見的議題-監護人財產管理實務及財產信託制度,邀請相關專業的講師透過案例分析說明財產管理實務案例及困難、認識信託制度,期待民眾透過本場次的講座能增進其監護知能,使受監護(輔助)宣告人之權益更有保障。
貳、主辦單位/地點/時間:
- 補助單位: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
- 指導單位:桃園市政府社會局
- 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福田社會福利發展協會
- 地 點:桃園市婦女館101會議室(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)
- 時 間:112年9月2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16時
參、參加對象:預計參加人數共70人,對成年監護制度有興趣之老人、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(優先)或相關網絡單位皆可報名參與。
肆、講座內容:
08:45-09:00 報到
09:00-09:10 主席致詞
09:10-11:40 講座一:監護人財務管理實務
11:40-12:10 Q&A
12:10-13:10 午餐
13:10-14:00 講座二:桃園社會住宅/以房養老規劃
14:00-16:00 講座三: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
16:00-16:10 填寫滿意度調查
16:10~ 賦歸
伍、報名方式:
一、網路報名:https://forms.gle/doRAAhhvRPdGsnfV9(※請優先使用線上報名)
二、傳真報名:填寫附件報表單,並傳真至(03)325-4787,傳真完成後請來電與辦理單位確認,聯絡電話:(03)275-4305,分機13林社工、分機16黃社工。
三、活動將於112年8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截止報名,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